惠企措施:
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对 R&D 经费支出100 万元(含)以上且增长率超过 20%(含)的企业,给予新增研发经费 30%的资金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
《中关村丰台科技园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措施》(丰科园委发〔2018〕4号)第三条
政策覆盖范围:
仅针对依法在园区政策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
办理时间:
每年年底前
兑现方式:
免申即享
措施:
对年度区域综合贡献指标得分达到50(含)分以上新入区企业,给予科技创新、上市补贴、高管奖励、办公用房等方面扶持,连续三年每年按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定额扶持。年度区域综合贡献是指在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行业影响力、成长性和依法合规经营情况,在区核算的收入、产值、存贷款余额情况,区域经济贡献,以及其他对丰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
政策依据:
《丰台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丰九条”)第一条
适用条件:
2020年1月1日后,新设立或新迁入,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丰台, 符合丰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方向,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记录的“高精尖”企业。同一年度第一条和第二条不重复享受。
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
兑现方式:
免申即享
办理时间:
每年年底前
咨询电话:
区投促中心 刘昕晖010-83897601
措施:
对年度区域综合贡献指标得分达到100(含)分以上且增长率达到10%以上驻区企业,按综合贡献指标增量分档给予定额扶持。对年度区域综合贡献指标得分达到1000(含)至5000分的驻区企业,按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定额扶持;对年度区域综合贡献指标得分达到5000(含)分的驻区企业,按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定额扶持。年度区域综合贡献是指在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行业影响力、成长性和依法合规经营情况,在区核算的收入、产值、存贷款余额情况,区域经济贡献,以及其他对丰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
政策依据:
《丰台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丰九条”)第二条
适用条件:
适用于符合丰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方向,在区内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记录的“高精尖”企业。同一年度第一条和第二条不重复享受。
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
兑现方式:
免申即享
办理时间:
每年年底前
咨询电话:
区发展改革委 刘影010-83656378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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