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3〕450号)第四条第(八)款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经区政府批准,丰台区蒲黄榆一里、四里危改项目将继续进行预签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工作。关于印发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
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本项目于2021年7月6日上午9:00开始继续进行预签约工作。预签约期限为2021年7月6日上午9:00起,至2021年8月4日下午17:00止,共计30天。尚未签约的被征收人可在预签约期内按照《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一里、四里危改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内容进行预签协议工作,并可依据方案规定享受各项奖励及优惠政策。
在预签期限内,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的总比例达到99%(含)且回迁房地块达到100%时,视为符合预签约生效条件。丰台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后,征收补偿协议正式生效;在预签约期限内未达到生效比例的,征收工作终止。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前不实际支付补偿款及提供房源。
签约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一里、四里危改项目指挥部(蒲黄榆二里怡心园北门内)
办公时间: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10-67692192
因组织机构调整,原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所承担的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拆迁管理工作等相关职能,已转由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一里、四里危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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