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丰台区街镇跨界断面补偿、排名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丰台区街镇跨界断面补偿、排名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完善水环境管理手段,切实落实街镇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丰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本办法适用于丰台区行政区域内流域上下游因污染物超过断面目标标准而进行的补偿活动,及以“改善为主,达标为辅”的水质排名,进一步调动街镇保护水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第二章 丰台区跨镇界水体断面补偿办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王佐镇、北宫镇。
第四条【考核指标】跨界断面考核以断面水质目标作为考核评价标准。考核指标确定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
第五条【断面设置】跨界断面由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水务局、相关镇确定,报区政府备案。
第六条【补偿标准】跨界断面补偿以断面年度水质目标为补偿标准。
第七条【补偿依据】断面水质补偿以断面人工监测月均值数据作为补偿金测算依据。监测频次为每月监测4次,监测方法按照国家地表水监测技术规范等执行,并由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展监测。具体监测方案由区生态环境局制定。
第八条【补偿金标准】跨界断面补偿金按以下标准计算:
(一)当无入境水流,跨界断面出境污染物浓度超出该断面水质补偿标准,或有入境水流,跨界断面出境污染物浓度比入境断面该种污染物浓度增加时,其浓度相对于该断面水质补偿标准每变差1个水质功能类别,补偿金标准为2000元/月。当跨界断面任意污染物浓度劣于V类时,该断面该项污染物当月补偿金按照6000元计算。
(二)当跨界断面出境污染物浓度小于等于该入境断面该种污染物浓度时,其浓度相对于该断面水质补偿标准每变差1个水质功能类别,补偿金标准为1000元。当跨界断面任意污染物浓度劣于V类时,该断面该项污染物当月追加补偿金3000元/月。
(三)若断面年度出现3个月以上劣V类(按单因子评价)则该断面出现劣V类水质的月逐月增加扣缴6000元。
第九条【补偿核算】同一跨界断面多个污染物浓度同时超出该断面补偿标准时,应累加计算该断面补偿金;同一镇内,所有超过水质补偿标准的断面按月累计计算补偿金。
当存在以下情况时,按以下方法核算:
(一)若跨界断面当月断流,则当月不计算该断面补偿金。非全月断流,按有水次断面监测数据均值计算当月补偿金。由于闸坝导致断流的,以汛期(6月、7月、8月、9月)闸坝上游水质监测数据为依据计算补偿金。
(二)由于蓄意违法排污导致断面污染物浓度超标时,以当月监测的最大超标浓度值计算当月补偿金。
第十条【加强监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出水污染物浓度应当符合北京市相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应利用自动监测设施、第三方监测、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的监管,对超标排放的运营单位依法从严查处。
第十一条【补偿金核算组织与收缴】补偿金由区生态环境局按月进行核算,由区财政局按年度收缴。区生态环境局每年将上一年度各街镇应缴纳的跨界断面补偿金金额报区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区财政局与各街镇结算。
上游镇政府缴纳的跨界断面补偿金赔偿给对应下游镇政府。若下游行政区域是丰台区所属街道或外区,补偿金全部缴纳到区财政。
第十二条【补偿金分配及用途】上游镇缴纳的跨界断面补偿金,其中一年内多个月份出现劣V类水质追加的补偿金由区生态环境局商区财政局、区水务局统筹安排使用,其余部分补偿金全部分配给下游镇。断面下游为其他街道或地区的,镇缴纳的补偿金由区生态环境局商区财政局、区水务局统筹安排使用。
断面水质补偿金应用于水源地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相关监测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维护等工作。
第十三条【补偿金监管】严格补偿金监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截留、挤占、挪用补偿金。对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补偿金的,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 丰台区跨街镇界水体断面排名办法
第十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设有跨界断面的21个街镇(不含卢沟桥街道、五里店街道、新村街道、东铁匠营街道和成寿寺街道)。
第十五条【排名指标】以断面水质指数和改善情况作为排名标准。评价指标确定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监测频次为每月监测1次。监测方法按照国家地表水监测技术规范等执行,并由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展监测。具体监测方案由区生态环境局制定。
第十六条【水质排名方法】各街镇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基于各街镇水质指数,即CWQI街镇。按照各街镇水质指数从小到大顺序进行排名,排名越靠前说明该街镇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越好。
(1)
(一)水质指数计算。用各单项指标的浓度值除以该指标对应的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计算单项指标的水质指数,如式(1)所示:
式中:C(i)为第i个水质指标的浓度值;
Cs(i)为第i个水质指标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
CWQI(i)为第i个水质指标的水质指数。
(二)各街镇水质指数。根据各街镇河流CWQI,取其加和值即为该街镇的CWQI街镇。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信息。按照水质指数CWQI街镇从小到大排序;相同的以并列计,断面(点位)数量多的街镇排在前面。
第十七条【改善排名方法】基于各街镇水质指数的变化程度△CWQI街镇进行排名。
(一)改善情况计算。△CWQI街镇为负值,说明该街镇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好;△CWQI街镇为正值,说明该街镇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差。按照△CWQI街镇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越靠前说明该街镇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程度越高。△CWQI街镇计算如式(2)所示:
(2)
式中:△CWQI街镇为街镇水质指数的变化程度;
CWQI街镇为街镇水质指数;
△CWQI街镇0为街镇去年同期的水质指数。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信息。按照水质指数的变化程度△CWQI街镇从小到大排序;相同的以并列计,断面(点位)数量多的街镇排在前面。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信息发布】区生态环境局定期对补偿断面水质情况、街镇水质排名及改善排名进行通报。
第十九章【其他说明】跨界断面视情况每年可进行调整,考核指标随北京市考核指标调整变化和丰台区实际需求适时调整。
本办法第二章由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财政局、区水务局负责解释。第三章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补偿断面明细表
序号 |
街乡镇 |
村 (社区) |
河流 名称 |
出境断面位置 |
考核 目标 |
断面经纬度 |
下游区域 |
入境断面 位置 |
断面经纬度 |
1. |
北宫镇 |
大灰厂村 |
牤牛河 |
李家坟南公交站南 150米 |
Ⅳ |
116.112223 |
王佐镇 |
境内 |
- |
2. |
大灰厂村 |
龙潭沟 |
龙潭沟 |
Ⅳ |
116.119270 |
王佐镇 |
境内 |
- |
|
3. |
张郭庄村 |
小清河 南北支沟 |
园博园一路与园博园南路交叉口红绿灯北 |
Ⅳ |
116.188740 |
宛平街道 |
境内 |
- |
|
4. |
太子峪村 |
蟒牛河 |
太子峪路桥(珠光逸景 小区西侧桥) |
Ⅳ |
116.167872 |
云岗街道 |
境内 |
- |
|
5. |
装工院社区 |
九子河 |
开元食府南侧桥 |
Ⅴ |
116.183121 |
长辛店街道 |
境内 |
- |
|
6. |
王佐镇 |
庄户村 |
牤牛河 |
牤牛河丰台房山交界处 |
Ⅳ |
116.154000 |
房山区 |
沙羊路大灰厂路交界处断面 |
116.116988 |
7. |
佃起村 |
佃起河 |
佃起河丰台房山交界处 |
Ⅳ |
116.166976 |
房山区 |
幸福荣耀超市后断面(原华联超市后断面) |
116.158611 |
排名断面明细
序号 |
街乡镇 |
村 (社区) |
河流 名称 |
出境断面位置 |
断面经纬度 |
1. |
北宫镇 |
大灰厂村 |
牤牛河 |
李家坟南公交站 南150米 |
116.112223 |
2. |
大灰厂村 |
龙潭沟 |
龙潭沟 |
116.119270 |
|
3. |
张郭庄村 |
小清河南北支沟 |
园博园一路与园博园南路交叉口红绿灯北 |
116.188740 |
|
4. |
太子峪村 |
蟒牛河 |
太子峪路桥(珠光逸景小区西侧桥) |
116.167872 |
|
5. |
装工院社区 |
九子河 |
开元食府南侧桥 |
116.183121 |
|
6. |
王佐镇 |
西庄店村 |
刺猬河 |
晓幼营村 (原常乐寺村北) |
116.076766 |
7. |
怪村 |
北刘庄沟 |
庙耳岗村东北 |
116.098413 |
|
8. |
庄户村 |
牤牛河 |
牤牛河丰台房山交界处 |
116.154000 |
|
9. |
佃起村 |
佃起河 |
佃起河丰台房山交界处 |
116.166976 |
|
10. |
佃起村 |
小清河 |
小清河丰台房山交界处 |
116.194454 |
|
11. |
云岗街道 |
南一社区 |
佃起河 |
幸福荣耀超市后断面(原华联超市后断面) |
116.158611 |
12. |
张家坟村 |
蟒牛河 |
太子峪路(路口)东 |
116.175499 |
|
13. |
长辛店街道 |
赵辛店村、赵辛店社区 |
蟒牛河 |
北岗洼苗圃 跨河桥 |
39.79448 116.19178 |
14. |
青塔街道 |
长安新城(北侧) 郑常庄村(南侧) |
水衙沟 |
西四环中路西侧断面 |
116.267713 |
15. |
六里桥街道 |
科兴家园社区 |
水衙沟 |
万丰公园(万丰路断面) |
116.288408 |
16. |
丰台街道 |
前泥洼社区 |
丰草河 |
西三环南路东侧桥 丰益桥出口 |
116.313545 |
17. |
太平桥街道 |
万泉寺社区 |
丰草河 |
万泉寺南里桥 |
116.335838 |
18. |
万泉寺村 |
凉水河 |
西铁匠营桥断面 |
116.341723 |
|
19. |
蓝调社区 |
莲花河 |
红莲北里 |
116.323725 |
|
20. |
马家堡街道 |
嘉园一里社区 |
马草河 |
马家堡桥 |
116.374921 |
21. |
晨宇社区 |
旱河 |
马家堡路与角门路 交汇桥 |
116.373646 |
|
22. |
右安门街道 |
东庄社区 |
南护城河 |
开阳桥 |
116.368723 |
23. |
翠林西里社区 |
凉水河上段 |
开阳路桥西岸 |
116.366686 |
|
24. |
西罗园街道 |
西罗园第三社区 |
凉水河上段 |
三环路桥 (洋桥桥下)断面 |
116.383064 |
25. |
海户西里北社区、海户西里南社区 |
马草河 |
洋桥水闸闸下 |
116.383629 |
|
26. |
海户西里南社区、鑫福里社区 |
旱河 |
旱河入凉水河入河桥 |
116.385560 |
|
27. |
方庄街道 |
方城园一区 |
南护城河 |
左安门西匝道桥 (左安门内大街桥) |
116.434725 |
28. |
大红门街道 |
康泽园社区 |
凉水河 |
大红门闸上 |
116.409271 |
29. |
宛平街道 |
卢沟桥村 |
永定河 |
卢沟桥 |
116.213740 |
30. |
北天堂村 |
永定河灌渠 |
永定河灌渠丰台大兴 交界处 |
116.262720 |
|
31. |
城南二社区 |
黄土岗灌渠 |
丰沙线铁路桥东 |
116.238350 |
|
32. |
看丹街道 |
中海9号院 |
马草河 |
六圈路与丰科路交叉口 |
116.292032 |
33. |
花乡街道 |
白盆窑社区 |
马草河 |
花乡东苑东侧100米 |
116.314378 |
34. |
羊坊村 |
黄土岗灌渠 |
黄土岗灌渠丰台大兴 交界处(京良路) |
116.300730 |
|
35. |
高李庄村、羊坊村 |
葆李沟 |
葆李沟丰台大兴交界处 |
116.316331 |
|
36. |
玉泉营街道 |
草桥村 |
马草河 |
老草桥断面 |
116.348225 |
37. |
草桥村 |
旱河 |
草桥东路桥 |
116.352958 |
|
38. |
石榴庄街道 |
双石一社区 |
凉水河中下段 |
凉水河宋庄路断面 |
116.422185 |
39. |
南苑街道 |
南苑村 |
小龙河 |
南苑路辅路与南苑东路交汇处桥 |
116.396740 |
40. |
和义街道 |
和义西里第一社区 |
小龙河 |
北马中路(南环铁路桥断面) |
116.384716 |
41. |
东高地街道 |
三角地第二社区 |
小龙河 |
东高地体育馆后 |
116.410000 |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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