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废止《丰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
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实际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最新形势,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废止《丰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丰政办发〔2020〕4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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