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第36次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丰台区对利用“开墙打洞”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相关处理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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