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北京市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现开展2023年度旅游行业数据统计调查和监测工作。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公开征集项目承办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台区2023年旅游数据统计调查监测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根据《北京市文化和旅游统计制度(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要求,开展2023年度丰台区旅行社、住宿业、旅游区(点)的年报和定期报表统计工作。对丰台区纳入统计范围的旅行社、住宿业单位、旅游区(点)等单位进行年度、季度、月度统计监测,并完成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
(二)征集要求
1.参加公开比选的应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行业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有承办政府相关工作经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三年内具有旅游统计项目承办业绩,具备旅游统计工作所必须的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
三、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18:00止
四、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1.参选公司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简介、相应资质及业绩材料;
3.项目工作方案和报价文件。
4.以上材料要求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684房间(丰台区南苑路7号丰台区政务中心服务中心六层),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将组建比选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承办单位,比选结果将予以公示。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7017179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6日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