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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
        【简明问答】关于《北京市丰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11-01 15:16 来源: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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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91日起施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为落实《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区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丰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目标任务有什么?

        答: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三、主要内容有什么?

        答:《规定》共十章五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总则。包含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原则及基本要求等。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原则。

        二是决策启动。对决策建议、程序启动、草案起草等具体环节作出了规定。

        三是公众参与。对公众参与的条件、形式、听证会等做了具体规定。

        四是专家论证。对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进行专家论证进行了具体规定。

        五是风险评估。对风险评估的要求、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六是合法性审查对合法性审查的报送材料、事项、时限以及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内容等作出了规定。

        七是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明确了决策承办单位提交区人民政府讨论决策草案应当报送的材料明细及决策公布的具体要求。

        八是决策执行和调整。规定决策执行单位应当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决策执行情况。规定了可以组织决策后评估的几种情形。  

        九是法律责任。明确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规定了对决策承办单位、决策执行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如何追责。

        十是附则。规定了文件的适用范围,并明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丰政发〔201019 号)自本规定施行时同时废止。

        四、认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执行标准是什么?

        答: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指由决策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以及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的决定。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人事任免、内部行政管理、外事活动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规定。

        五、新旧政策怎么衔接?

        答:自《规定》发布之日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丰政发〔201019 号)同时废止。



        相关文件链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丰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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