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2022年丰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2-11-21 17:25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2022年丰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介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重点工作及政策落实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5号)、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函》(京政农函〔2022)61号)要求,为保护耕地、提升地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区实际,利用市级专项补贴资金对我区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补贴。

        二、主要内容

        1. 事项名称

        2022年丰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适用范围

        截止2022年7月15日,本区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的耕地。2022年7月15日以后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的耕地,纳入2023年补贴范围。对当年申报补贴前有以下情况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一)退耕还林的、与果(林)间作的、已种植经济林和生态林的耕地;

        (二)损毁粮食、经济作物或种植草坪等破坏耕作层的耕地;

        (三)种植农产品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耕地;

        (四)抛荒一年以上或存在违法建设、违规种植的耕地;

        (五)违反农作物秸秆禁烧规定的耕地;

        (六)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七)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八)占补平衡“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九)未开展验收或验收(评估)未通过的复耕复垦地。

        3. 适用对象

        本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国有农场种粮职工。对于农民(包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耕种的耕地,补贴对象为农民(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农民流转(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至其他经营主体(包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耕种的耕地,受让方可依据流转(承包)合同约定享受补贴;流转(承包)合同未作约定的,补贴对象仍为承包方的农民(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享受补贴的主体,应以绿色生态为导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4.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同一块耕地,每年度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可同时再享受菜田补贴。 

        5.申请材料

        按要求填写并提交《2022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表》。

        6.办理流程

        补贴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

        (一)补贴对象自愿申请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自愿申请的方式。补贴对象通过手机或电脑在网上填报补贴信息,由所在村村委会初步核实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本人确认,报送村委会两份,本人留存一份。

        (二)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公示确认

        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确认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张榜公布补贴申请者姓名、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须留档(复印件或影像资料)。出现争议的,由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负责协调解决。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确认无异议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一式三份,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存档一份,上报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两份。同时,上报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农户申报数据及《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表》一套、公示留档资料一套。

        (三)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核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审核工作。街镇农业部门逐村审核申报资料无问题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部门两份,街镇农业部门存档一份。同时,上报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数据及《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一套。

        (四)区政府批准

        区农业农村部门逐街镇核实申报资料无误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报区政府批准;区政府对上报的《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批复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部门将批复的《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和批准数据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五)补贴资金发放

        市农业农村局核实各区批准数据后,将数据对接北京民生卡财政资金发放服务系统审核。数据审核无误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7.面积核算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要按耕地面积进行补贴,不能按照不同农作物播种面积核算,杜绝多次发放补贴资金的现象。面积填报以亩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8.咨询电话:63811896



        相关文件链接:关于印发《2022年丰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