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年初以来,根据《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工作总目标总任务总要求,以全面落实执法监督、法治培训、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为抓手,融合发展,促进全局法制建设全面提质增效,为开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实法制服务保障。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局紧紧围绕重点执法任务、内部制度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案卷制作、法律服务保障、行政复议应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应急管理法规培训、普法宣传、疫情防控、监管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较好地开展并完成各项任务。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根据《丰台区2020年区级行政机关绩效管理考评细则》的要求,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梳理,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积极参加市区依法行政培训,增强法治意识
1.2020年7月10日,我局主管领导及法规科相关人员参加了区司法局组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讲解,通过区法院行政厅工作人员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增强了对各类涉诉案件的重视。
2.2020年7月15日,我局主管领导、法规科全体人员及各科室法制员参加了区司法局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座。
3.2020年8月20日,我局科以上人员参加了市应急局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解(由法学院张志军教授授课)。
4、2020年10月13日至14日,我局法规科人员参加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B11/T852-2019)、《危险化学品地上罐区安全要求》(DB11/T833-2019)、《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管理规范》(DB11/T1655-2019)、《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数据元规范》(DB11/T1657-2019)北京市地标宣贯培训。
5、2020年10月15日至16日,我局主管领导及法规科全体人员参加了区司法局组织的《切实实施民法典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问题》、《行政执法风险防控》、《行政诉讼相关工作》讲座。
(二)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经对全局2020年印发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020年区应急管理局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2.按要求、时限对区司法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各类征求意见进行了研讨并做到了及时反馈。
(三)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
1.年度依法行政执法数据综合量化情况
(1)岗位人员关联率100 %: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执法岗位实际关联人数24人,执法岗位核定人数24人。
(2)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100 %: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参与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的A岗执法人员24人, A类岗位核定人数24人。
(3)处罚职权履行率为2.5%: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职权360条,截止到10月13日,全年行政处罚触发职权 9条。
(4)人均检查量113件:截止到10月13日,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检查单位总数为2713家。
(5)人均处罚量1.67件:截止到10月13日,区应急管理局实施行政处罚共计40件。
(6)6月5日区应急管理局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1人,未通过考试。
2.案卷评查情况
按照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完成了2020年度依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质量抽验工作,此次抽查按照比例抽取了50本行政处罚案卷和5本撤销案卷(撤案卷全部为投诉举报案件,根据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评查评分细则,投诉举报件办理必须先立案后调查)进行了自查自评,并邀请了我局法律顾问参与评查工作,自评结果为90分以上40本,80—90分10本。市应急管理局在案卷评查中,全年共抽查我局案卷13本。目前还未通报抽查结果,本次自查结束后,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进行通报讲评。从整体来看,我局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执法主体合法;无超越法定权限案件;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能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等,虽然整体情况较好,但一些细节性问题较多,文书质量和规范性需在下一步工作中提高。
3.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为全面落实市、区关于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于2019年11月18日制定印发了《丰台区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丰应急发〔2019〕69号),明确了全局各科室的职责分工、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建立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的信息审核、发布、撤销和更新制度。依据《北京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事项目录。按市、区两级要求对基本信息、政务服务、执法结果、执法检查和综合信息五大模块信息进行主动、全面、及时和准确公示,截至目前,已完成执法检查公示2000余条,执法结果公示200余条。四是指定专人负责公示网站的维护,为全面落实公示制度提供技术保障。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了我局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强资金保障。根据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关于制定执法装备配备的标准,将实施“三项制度”所需执法装备经费纳入本局2020年度财政预算。加强监督管理。每年开展2次案卷自查,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梳理和通报,确保所有一般程序处罚案件从受案到结案都做到证据全面、过程记录完整。截至目前已完成2020年55本案卷的自查和系统上报工作。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了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明确了法制审核流程。对纳入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部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决定,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同时将法制审核意见按要求纳入执法案卷。截止目前,我局共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0次。
(四)落实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共发生3件行政复议案件,全部为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人杨淼通过12350举报隐患后,对举报奖励金不予发放存在异议,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按照其职责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由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丰台区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驳回。
(五)执行普法宣传制度情况
1.加强本系统依法行政培训。全年共组织会前学会4次,依法培训讲座1次。通过加强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全局同志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了一线执法人员的行为,把法治思想和法治理念渗入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积极参加各类法制会议、培训活动,无任何缺席记录。
3.紧密围绕各项主题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先后组织开展了“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篇简析”、“人格权和侵权责任”、“婚姻家庭与继承”等会前学法、 “法律十进”及“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活动,完成“以案释法”视频制作及报送。完成18名法制宣讲员推荐和宣讲材料报送,9月15日,开展2020年第一期属地安全生产检查人员专题培训。 10月13日, 承办了市应急局 “法律十进”及“以案释法”主题普法宣讲团走进丰台、走进丰开集团公司,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全区共有4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此次宣讲活动对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4.加强微信公众号、丰台报等媒体加强法制宣传。截至目前,全年累计报送政务信息内宣20篇、外宣2篇。
(六)重大行政决策案例报送
在丰台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全区重大行政决策案例评价活动中,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程序完整、内容详实和效果突出的标准,整理了本年度具有典型性的重大行政决策,并按时限及要求报送了相关材料。
为遏制丰台区安全生产领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总结历年来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管理、属地管理,依法全面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报告、调查、处理、考核等工作,制定《丰台区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处置要点规程》。
规程起草主要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则》、《北京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市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考核细则分工》、《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程起草过程中,区应急管理局广泛征求了区司法局、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区住建委等法制部门、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行业管理部门、属地街道乡镇和园区管委等共71家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工作亮点及成效
(一)内部依法行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为进一步规范全局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先后出台了《丰台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丰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等执法环节管理办法,并结合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二)加强执法监督。执法监督主要采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定期监督三种形式。日常监督主要是严格履行对重大执法行为的法制审核。专项监督主要针对机关交办、转办案件、投诉举报反映的执法突出问题开展监督。定期监督主要结合市、区两级案卷评查工作,对本局案卷开展自查。
(三)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了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水平,区应急管理局制定印发了《丰台区应急管理局法律服务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共为全局提供法律服务81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对执法人员和街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定期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水平,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定期开展会前学法工作。计划明年重点加强应急管理和行政执法法规的专项宣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高执法案卷的制作水平,提高应急法规业务素养。
(二)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进一步规范全局行政执法工作,将从执法监督、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卷制作管理、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执法评议考核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力争出台一本依法行政规章制度汇编。
(三)加强执法监督。执法监督主要采取定期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三种形式,定期监督主要结合案卷评查一年两次。专项监督主要针对机关交办、转办案件、投诉举报反映的执法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日常监督主要是对重大执法行为的法制审核,以及兼职法制员对本科室案件的法制初审。
丰台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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