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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部门
        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2-10-20 11:07 来源: 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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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实施主体 业务指导部门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类型 职权状态 基本编码 清单的实际行使层级 行使层级 设定依据
        1 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D4100100 对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行为加收滞纳金 行政强制 在用 110341003000 区级 市级,区级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 F4100300 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行政给付 在用 11054100300Y 市级,区级,街道 市级,区级,街道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九条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政府规章】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82号第十九条 本市对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医疗救助。
        3 H4100100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行政确认 在用 000736001000 区级,街道 区级,街道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五章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机构改革后,医疗救助职能由民政部划转至医保局)
        【政府规章】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82号第十九条 本市对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医疗救助。
        4 H4100200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行政确认 在用 110741003000 区级 区级 【政府规章】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决定2005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本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规定施行前参加工作施行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5 L4100100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其他行政权 在用 11104100800Y 区级 区级 【政府规章】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54号第十五条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6 L4100200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其他行政权 在用 11104100900Y 区级 区级 【政府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第一条: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能够顺畅接续,保障参保(合)人员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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