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中心归口并发布,指引适用于本市歌舞娱乐场所和游艺娱乐场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推进我市娱乐场所开放管理,特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常态防控。要继续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再接再厉,抓紧抓实抓细娱乐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特别是要提前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工作。
(二)坚持科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区域,在坚持常态防控、有序开放、预约限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和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科学动态调整娱乐场所防控策略和措施。
(三)坚持精准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抓细娱乐场所各项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坚决堵住与娱乐场所相关的防疫漏洞和风险,严防娱乐场所发生聚集性疫情。
娱乐场所应设置防疫督导员,防疫督导员应佩戴明显标识,负责对场所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场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通告,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娱乐场所要严格做到“六个到位”。即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填报到位、扫码查验到位、限流措施到位、防疫规范培训到位、场所消杀通风到位、员工个人防护到位。
二、基本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每个包间接纳消费者人数也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的,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三、防控措施
娱乐场所要在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依据市复工复产防控组制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建议》和北京市疫情防控与安全应急有关规定,制定《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并组织开展演练。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重点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一)场所防控
1.落实场所主体责任。有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要有属地社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联系方式,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并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坚持“人、物、环境同防”要求。
2.做好消毒清洁。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设备(走廊、前台、座椅、洗手间及手经常接触的地方)每天清洁消毒2次以上;加强对茶具、杯具的清洁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3.做到“一客一用一消”。麦克风使用完毕后及时更换筒套,并做好清洁消毒;歌舞娱乐场所的点歌按钮、屏幕及附属设施,游艺娱乐场所的按键、摇杆、代币及附属设施应当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4.配备洗手消毒物资。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5.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6.科学餐饮。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错峰用餐;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提倡节约粮食,防止餐饮浪费。
7.加强防控宣传。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8.出现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时,应当立即停业封闭,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隔离和流调。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杀,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9.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娱乐场所应当设立临时隔离场所,发现消费者或员工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在临时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并做好后续报告和处置工作。
(二)消费者防护
1.做好预约登记检测等措施,入口处要安排专人专机值守测温,严格执行扫码验码和实名预约制度,落实预约消费、佩戴口罩,人流控制等防疫要求。加强场所巡查,提醒消费者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在场所入口处应设置“传统通道”并进行提示和引导无法提供北京健康宝健康状态但符合有关年龄标准的老年人,出示其本人身份证件或提供身份证号码,由有关工作人员通过“老幼健康码助查询”等功能助查获取健康状态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对其测温。
2.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须逐人严格测温、扫码验码,不能以亮码代替扫码,并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纸质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场所严禁接待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及无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并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
3.保持安全距离。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
4.倡导消费者不在室内饮食,如确需饮食,饮食者应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三)员工防护
1.准确掌握记录员工在京常住地址以及出京和返京时间、出京去过的城市等信息。员工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出差。所有进(返)京员工抵京前或抵京后12小时内利用“京心相助”向所在社区(酒店、单位、村等)报备,员工抵京后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倡导居家办公。员工抵京24小时后72小时内要开展1次核酸检测。
员工健康上岗。建立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对员工进行体温监测,每日上岗前需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请假、缺勤、新入职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要求员工压实个人防疫责任、压紧报告责任、落实社会防疫责任;娱乐场所所在地区出现疫情后,要按属地防疫要求,员工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居家办公,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确需到岗员工“两点一线”工作生活,实行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面接触。
2.场所要彻底摸清全口径员工(含各类小时工、短工、临时工、实习生、外聘、外包、劳务派遣、保安、保洁、保障人员以及对外合作出租经营区域的工作人员等)底数,建立全口径员工常态化基础信息台账(包括人员名单、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健康状态、出入境、进出京等信息),做好各类来访人员登记,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对于员工居住在集体宿舍、群租房、员工日常通勤以及在外合租的,均应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员工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少外出、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少到人群密集场所、尽量避免前往涉疫地区,有效降低员工流动性,疫苗接种要“应接尽接”,核酸检测要“应检尽检”,做好个人及同住人员健康防护,员工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须报告本单位,并按防疫要求主动就医排查,不“带病上岗”。
3.要提醒督促其全口径员工均须按要求及时参加全市重点区和属地开展的区域核酸筛查,提醒督促其全口径员工严格按北京市防疫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如进返京人员在抵京24小时后72小时内、14日内有购买“四类”药和出现发热等“十一类”症状到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须在72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等)。娱乐场所还要提醒监督其全口径员工严格执行行业常态化定期核酸检测要求。要建立健全全口径全员定期核酸检测机制,及时对全口径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冷链从业人员及同住人员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他工作人员纳入重点人群监测按每2日(48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洗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提倡直接服务岗位员工戴N95或KN95口罩)。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报告制度。严格报告转运管理,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发现员工、消费者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在临时隔离观察场所进行隔离,并立即向属地街道(乡镇)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疾控部门报告,由场所督促发热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按防疫要求和规定及时主动就医排查。
(二)压实各方责任。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应当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部门责任,加强对娱乐场所疫情防控指导,压实场所主体责任,督促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对娱乐场所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及时做好督促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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