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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开展防疫政策、防控要求、健康生活等社区宣传,加强文明行为提示和劝导,做好健康教育工作,要求居民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充分利用街道微信公众号、安监公众号等方式积极转载、转发各级复工开工相关的疫情防控和工作指南,充分利用楼宇群、物业群、大单位群等第一时间进行推送,对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签订责任书、检查疫情防控;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二是推进办事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一次告知”制度。编制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梳理465项办理事项,明确网上办理业范围,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同源管理、同源发布。同时,街道进一步延伸服务手臂,在社区服务站设立综合受理窗口试点,规范化、标准化推进51项有关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工作,利用社区服务站与群众最靠近的优势,打造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最前台,实现“一次告知、一次提交、一门受理、一次办好 ”。完善办事服务信息主动推送方式,动态更新政策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街区电子显示屏、社区公告栏、发放“一封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告知,帮助居民利用好各类政务网上平台、小程序、丰政通等办理各项事务,提供无差别办理,实行一街通办,使居民少跑路成为常态。

        (二)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标准。一是规范决策公开。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专栏,集中公布重大决策事项目录、预公开内容以及建议收纳情况。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调动社区公众充分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强化执行公开,增设执法公示专栏,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数据、执法程序。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咨询。定期开展自查,确保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畅通,通过在政务新媒体增设便民服务专栏和民情民意专栏等方式开设多种咨询渠道,确保居民快速了解政务信息。

        (三)全链条推进信息资源质量效益。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对已经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按照类别进行梳理审核,及时动态调整。先后6次对政务信息公开事项进行动态更新,主要涉及延时办公,办公时间更新,政务便利化更新,新增业务更新,办理地点具体到窗口更新,网上办理更新,政务地图更新等方面。二是深化“一网通”建设。规范管理新媒体,充分利用“新村街区” “新村街道安监”官方微信公众号和“丰台—新村”政务微博进行政策宣传,动态发布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和政务信息。三是拓展政府公报应用。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认真梳理街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一是完善条例配套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信息依申请业务,本年度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进一步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年报编制,按要求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指南和目录,确保法定要素齐全,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680条。二是推广基层试点经验。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细化政务公开事项252项。指导居委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三是抓好教育培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完各项任务。深入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与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和办事公开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08

        200

        行政强制

        0

        +23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24

        138.73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还有不足和需要改进的问题,如机关工作人对政务信息公开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还缺乏多样性,政策文件较少,解读形式缺乏多样化等。

        下一步,一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培训,增强对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用好载体,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方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信息公开新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实行灵活多样。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转变,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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