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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根据《北京市丰台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要求,认真落实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个人,确保工作要求的有效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63条,领导介绍3条、财政信息2条、部门动态2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5件,当年办结4件,结转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管理情况

        本部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各项工作要求,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过程中,经保密员、科室负责人、科室主管领导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对该信息进行公开,该过程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的规范程序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审批发布工作。加强责任落实,制定内部信息工作规定,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借鉴典型经验做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部门依托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定期做好网站内容更新和栏目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是通过多次在办内开展日常文件学习、实操培训等方式来提高办内人员的信息公开能力。二是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2

        7.84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有:

        (一)内容丰富度不足。当前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比较有限,涉及信访工作宣传相关内容有待增加。

        (二)对受理复杂、敏感的依申请公开处理经验不足。因信访工作需政府各部门协同配合,同时涉及各类法律法规案件,所以在公开政府信息时需准确把握哪些予以公开,哪些不予公开。本单位目前受理的复杂、敏感的依申请公开较少,处置经验存在不足。

        2021年,丰台区信访办公室将继续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工作要求和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专业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写作能力和公开质量。增加对工作人员业务理论知识方面的培训,使工作人员在公开信息上增加把握性;增加对依申请公开业务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处理情况复杂的依申请公开能力。

        (二)调动积极性。充分调动办内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群里群策,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及种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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