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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丰台区信访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丰台区信访办公室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丰台区信访办公室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丰台区信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下载网址如下: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G28/zfxxgknb/ft_yjlist.s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丰台区信访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邮编:100071;联系电话:83656423;电子邮箱:bjsftqxfb@163.com)。

        一、 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科室,具体到个人,确保工作要求的有效落实。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规范程序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审批发布工作。加强责任落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月度数据报送等日常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8条,重点领域信息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已在规定办理时限内作出政府信息不存在答复。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未接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

        2017年,未收取信息公开费用。

        六、不足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有:主动公开意识和信息撰写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需进一步克服经验不足短板,加强知识储备和案例储备。

        2018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加强信息采编学习,提高信息质量;三是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研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丰台区信访办公室

        20183

        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40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2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   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       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       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       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       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       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       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1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    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0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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