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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丰台区民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丰台区民防局2016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民防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至201612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etgao.com/ftq/index.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民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1610号楼;邮编:100070;电话:5790060057900666;电子邮箱:ftmfjbgs@163.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200851日起丰台区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台区民防局办公室为丰台区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区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台区民防局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丰台区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了人员与责任制定了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定,建设了丰台区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丰台区民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集中展示在“北京丰台”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丰台区民防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区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等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北京丰台”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意见箱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全区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6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更新行政职责类信息5条,业务动态类信息8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自《条例》施行以来,截至20161231日,丰台区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8条。

        (二)公共查阅场所

        丰台区民防局档案室可以查询丰台区民防局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截至20161231日,未接到查询申请。

        按照《条例》第13条之规定,丰台区民防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丰台区民防局明确专人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至20161231日,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回应解读情况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9篇,在我局门户网站设有“政策法规”栏目,发布《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4篇文章。在“通知公告”栏目中发布《丰台区民防局“双随机”检查事项公示》《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5篇文章。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2次。回应咨询电话78起,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0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申请渠道畅通,在门户网站“丰台区防空防灾信息网”中有明确的申请受理渠道,申请流程、申请表、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等比较完备。截至目前,我局接到电话咨询55件,当面咨询1件,但未接到依申请公开。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全年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申请。

        (二)行政诉讼

        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为2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2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2人,兼职人员数3人;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4次,举办培训1次,接受培训64人次。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丰台区民防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查阅方式有待优化。

        2016年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整合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服务形式;四是进一步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查阅服务作用;五是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方便公众就近、便捷查阅。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08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08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全局依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互联网申请数

        3、传真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到期已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

        0

        2、不予公开

        3、信息不存在

        4、非本机关掌握

        5、申请内容不明确

        6非政府信息

        7已移送档案馆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复议数

        0

        诉讼数

        0

        举报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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