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外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关切,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坚持加强组织领导
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设,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政务公开,持续优化服务,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坚持提升主动公开质效
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提高主动公开内容便民性和精准度。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全年发布信息40条。内容涉及友城动态、疫情防控、外籍人员疫苗接种、国际语言环境建设、港澳交流等。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清晰完备,按时并主动公开区政府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编制和报送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坚持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
年度受理5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依规、程序化、标准化制作答复文书,按时限办理完毕,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在显着位置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确保链接的可用性和易用性,确保申请受理渠道以及咨询电话畅通。
(四)坚持加强监督保障和培训考核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公开平台安全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活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及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政策公开和解读的方式还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等等。2023年,区政府外办将继续积极挖掘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加强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进展和成效的宣传解读,持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精准定制和推送,提升政策信息到达率和精准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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