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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外事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外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区政府外办工作实际,积极务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全年发布信息43条。内容涉及领导会见、友城动态、港澳交流、国际语言环境建设等十余个类别。

        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与申请人充分沟通,确保程序时限合法,答复形式、内容规范。2020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项,均已严格按程序按时限办理完毕,未对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

            积极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清晰完备,按时并主动公开区政府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编制和报送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建立区政府外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每季度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做好各项整改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深入解读政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今后工作中,我单位将以外事为民为基本出发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时效,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三是强化公开渠道,除现有平台外,尝试拓展新的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服务功能,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四是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实现透明务实、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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