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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10 10:25 来源: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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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丰台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北京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顶层谋划、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丰台区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区主要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解读人”责任,参加“对话一把手”系列访谈节目,宣传丰台相关政策。强化顶层设计,高标准编制了丰台区“十四五”政务服务体系规划,对政务公开“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进行明确。对市级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行分解,结合区重点工作,印发《丰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主动公开。聚焦疫情防控、两区建设、重点功能区建设、民生实事等企业群众关心的重点工作,强化主动公开,并做好配套政策解读。积极组织开展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的“线上+线下”政务开放日活动,促进政民互动。依托区、街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根据企业群众需求就近提供政务公开服务。

        (三)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严格依法履行依申请公开义务,2021年丰台区受理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277件,自上年度结转87件,办结2286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78件。从政策依据、办理流程、完成任务的时间和具体要求等方面全方位进行规范管理。

        (四)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强化政策性文件管理,对政策性文件预公开、政策解读材料、信息公开属性等进行源头把关。完善重大政策意见征集机制,在政府网站开设意见征集专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热点,在区政府网站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疫情防控”等专题专栏,方便查阅相关信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转发市区两级电子版政府公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等重要信息。

        (六)细化教育培训。围绕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站建设、政务新媒体管理等工作,组织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专题专项培训。

        (七)加强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机制,对各单位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应责任。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群众开展社会评议,收集意见建议,促进工作整改提升。

        (八)抓好重点工作落实。在丰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下,抓好国办、北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相关任务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2

        24

        18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30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226

        行政强制

        1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2580.6513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13

        40

        0

        1

        0

        23

        227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6

        1

        0

        0

        0

        0

        8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32

        12

        0

        1

        0

        13

        95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9

        2

        0

        0

        0

        4

        5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4

        0

        0

        0

        0

        0

        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9

        0

        0

        0

        0

        0

        59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7

        1

        0

        0

        0

        0

        4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2

        0

        0

        0

        0

        0

        1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1

        0

        0

        0

        0

        0

        1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81

        23

        0

        0

        0

        6

        9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7

        0

        0

        0

        0

        0

        4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2

        0

        0

        0

        0

        0

        92

        2.重复申请

        3

        1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0

        0

        0

        0

        0

        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7

        0

        0

        0

        0

        0

        37

        3.其他

        35

        1

        0

        0

        0

        0

        36

        (七)总计

        2222

        40

        0

        1

        0

        23

        22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7

        1

        0

        0

        0

        0

        7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0

        2

        3

        9

        44

        31

        1

        3

        5

        40

        9

        0

        2

        3

        1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2021年,丰台区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了政务公开专区,但在政务公开专区设施配备、服务标准、服务内容等方面尚未实现全区标准化管理。

        二是利用政务公开全清单开展公开工作有待提升。丰台区行政区划调整后,部分新成立街道利用政务公开全清单,全面精准进行政务公开还存在不足。

        三是政民互动渠道需要进一步创新。针对疫情防控要求,需要将政务开放日、会议开放等工作与新媒体互动、线上展示参与相结合,目前“线上+线下”政民互动模式创新措施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将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纳入区政府折子工程,从主动公开、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等方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二是进一步拓宽政民互动渠道。依托网站专栏板块,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渠道,积极征求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持续发挥区长信箱、政务新媒体留言互动等渠道作用,解答企业群众咨询,提高回应群众关切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是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后,将开设重点单位政务名片,满足企业群众个性化查询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35件,总金额6675元,实际收取总金额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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