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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0年北京市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3-08 09:30 来源: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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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市、区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丰台区政府信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各项工作,扩大公开范围,健全公开机制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完善公开渠道通过多次召开党组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探索信息公开政策新形式、落实有关工作新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各考核指标监督机制,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科室专职工作人员,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地,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无差错。2020丰台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246,政务新媒体“北京丰台”微博主动公开信息4,695条,“北京丰台”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2,500条,“北京丰台”客户端主动公开信息4,784条,今日头条“北京丰台”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446条,快手“丰台发布”公众号发布视频1,456个,抖音“丰台发布”公众号发布视频1,389条强化顶层设计,印发《丰台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全区重点任务分解》,明确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重要路径形成信息报送、记录、公开、归档长效工作机制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92件,办结1,005上年度结转136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87件。从办理结果看:予以公开279件;部分公开35件;不予公开59件;无法提供525件;不予处理54件;其他处理53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主动公开方面。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全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内容精确详实,方便公众获取准确的政府信息。区政府网站开通“五公开”相关栏目,各单位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公开相应的政府信息供公众了解,方便公众办事。制定政策性文件前通过区政府网站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栏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按月公布区政府备案登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定期向市级相关部门移送规范性文件。通过区政府网站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等栏目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务执行情况。通过政府公告、政府常务会栏目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及区级各单位政府管理信息。通过政务服务板块公开个人、法人、部门等办事服务信息。通过信用服务板块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结果信息。

        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按月总结当月依申请受理的阶段重点,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从依申请向主动公开的转化,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理并向全区各单位发布依申请公开所涉法规、司法解释、高院审理规定等,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法律及部门规章,法院的判例等,提升各单位依申请办理人员的法律素养,提高依申请办件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动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决策公开方面,区政府网站开通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栏目,各单位制定政策前需通过此栏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执行公开方面,开通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等栏目,按季度公开各项民生实事项目等进展情况。管理公开方面,开通政府常务会栏目,向社会公开区政府常务会的会议内容。服务公开与结果公开方面,开通中介服务栏目,向社会公开各单位的中介服务机构与具体中介服务事项。

        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提高全区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办事群众,区政府正在积极推进建设区级依申请公开平台。依托平台可以实现申请内容的精准检索,增强部门联动,方便信息调取,缩短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等待时间,减少行政机关的资源浪费,提高全区各单位依申请办件效率;针对不同类型的申请内容,工作人员可以进行专门的学习,提升相应答复的运用技巧;平台公布的各类涉信息公开的法规、司法解释、高院审理规定,以及信息公开案件判例等可以让各单位实现依申请公开自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为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2020年全区集中开展两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培训。培训主要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法律适用和注意事项,结合具体实践案例,有针对性的分析讲解,理论支持和有效的工作技巧方面进行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培训,通过视频会议、微信群集中答疑等方式,分片分阶段开展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视情开展集中培训,提升全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专业素质。

        二是强化业务监督加强本区依申请公开工作统筹力度,主动了解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每季度完成一轮针对全区各单位依申请公开的主动联系工作,指导解决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问题。畅通全区各部门各种申请受理渠道,每季度对各单位信息公开指南中对外公示的电子受理渠道展开全覆盖式检查。

        (六)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季度对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2020年丰台区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3

        21

        5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4

        +214

        231,467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3,017

        +193

        254,944

        行政确认

        97

        +28

        47,7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51

        +4,448

        30,345

        行政强制

        110

        +218

        37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8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435

        32,694.32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99

        48

        0

        4

        0

        5

        9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0

        36

        0

        0

        0

        0

        13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3

        14

        0

        0

        0

        2

        27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1

        3

        0

        1

        0

        0

        35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2

        0

        0

        0

        0

        0

        1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1

        0

        0

        0

        0

        0

        1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4

        0

        0

        0

        0

        0

        2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0

        6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34

        61

        0

        3

        0

        3

        50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6

        0

        0

        0

        0

        0

        1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8

        0

        0

        0

        0

        0

        8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6

        4

        0

        0

        0

        0

        5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52

        1

        0

        0

        0

        0

        53

        (七)总计

        913

        83

        0

        4

        0

        5

        100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6

        1

        0

        0

        0

        0

        8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7

        9

        2

        5

        53

        27

        2

        3

        5

        37

        20

        0

        0

        0

        2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缺乏主动公开意识,公开效率低。因疫情影响或人员精力不足等问题导致信息更新超时。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政府信息不及时,从而影响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畅通性和政策解答效率二是缺乏精品信息,信息公开质量差。部分单位过于追求信息发布数量而忽略公开信息的必要性和实用性。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久发展三是缺乏创新目前有些阅读量少、互动差、关注度低的平台缺乏与时俱进的创意和内容,使得公开工作常态化推进缓慢,受众群体使用率低

        (二)改进情况

        一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明确公开常态化的重要性,重点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涉及民生和发展规划的领域在区政府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定期维护更新在每季度市(区)第三方评估机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专项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列入年底绩效考核。各单位通过线上线下学习和剖析本单位的依申请公开案例,特别是引发复议诉讼典型案例,深入学习研讨,提出优化改进措施。

        二是落实公开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公开网站自查监督围绕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实时开展监督自查对公开要求和标准进行定期梳理分析。提升政策解答互动性和群众使用满意率。并设置专项治理小组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整改。

        三是拓宽信息公开形式。根据市政务服务局关于政府网站建设指标要求,在完成区政府网站页面规范化调整外,丰富网站互动和政策解答功能。互动方面,充分利用好网站专题专栏进行优质建议的征集,提升创新服务能力。政策解读方面,严格要求政策性文件解读的实用性避免出现“复制粘贴”方式解读的情况,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实用度,确保企业群众看得懂、好理解公众参与方面,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会议开放制度、政务开放日、微博、微信及APP客户端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的覆盖面增进企业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您想了解更多北京市丰台区政府信息,欢迎登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关注“北京丰台”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公众号以及客户端,“丰台发布”快手、抖音公众号。


        2020年北京市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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