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函(京政农函〔2022〕20号)文件精神,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现将《2022年丰台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0日
2022年丰台区实际种粮农民
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16号)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函(京政农函〔2022〕20号)要求,为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本区范围内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贴依据
今年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粮食作物主要包括小麦、玉米、谷子、水稻、高粱、大豆、绿豆、红小豆以及薯类(不含马铃薯)等。
三、补贴标准
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补贴资金及本市粮食生产目标,确定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
四、工作要求
各涉农街镇抓紧组织实施,本次补贴采取线上申报审核的方式,通过“种植业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有序组织补贴申报,加强申报数据审核,统一使用管理平台导出表格上报。《北京市粮食作物一次性补贴申请表》村级自行留存,村级导出一份《北京市粮食作物一次性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街镇级导出两份《北京市粮食作物一次性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至我局,补贴于6月底前发放完毕。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规范发放流程。严格按照“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7天确认、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核、区政府批准”的补贴程序执行,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
(三)及时发放补贴。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采取“一卡(折)通”直接发放补贴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银行账户中,让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四) 强化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做好政策宣传。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依据为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村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解决好农民群众诉求问题。
丰政农发〔2022〕6号-关于印发《2022年丰台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
521种粮补贴.jpg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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