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在全市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20]30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丰台区2020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丰台区民政局
2020年4月9日
丰台区2020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2018、2019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成果,着力解决社会救助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以及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按照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在全市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20]30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社会工委书记、区民政局局长裴玉珍为组长,主管局长朱纯洁为副组长,社会救助科、财务科、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以及各街道、乡(镇)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机构为成员的丰台区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丰台区社会救助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动员部署,组织实施。
二、重点内容
在坚持治理范围覆盖城乡、治理内容覆盖全领域“两个覆盖”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村社会救助领域的专项治理力度。主要围绕政策落实、资金使用、规范管理、疫情应对、工作作风五方面开展自查、检查。
(一)清理整治政策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重点检查:
1.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是否全部纳入低保;
2.符合本市城乡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依靠兄弟姐妹或父母抚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是否全部纳入低保;
3.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农户是否全部纳入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
4.落实“减证便民”系列措施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5.各项救助政策特别是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是否存在宣传流于形式、告知不明晰、贯彻有盲区。
(二)清理整治资金使用不合规问题
重点检查:
6.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保障经费是否按规定划拨、使用;
7.社会救助对象基本生活保障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
8.市级转移支付的彩票公益金是否按照规定专款专用;
9.中央下拨的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的用途、时限有效执行;
10.经核对、举报等途径反映并确认救助对象多领的救助金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追缴。
(三)清理整治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
重点检查:
11.近三年批准的社会救助档案是否存在材料不齐、手续不全和漏签字、漏盖章等问题;
12.处理核对预警、信访答复、超标退出等过程中行政文书是否做到“应用尽用”,是否存在行政文书引用条款、决定描述、理由阐释、告知内容、送达程序不合规等问题;
13.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对象是否全部安排入住供养机构;
14.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是否全部按规定签订了委托照料护理协议。
(四)清理整治疫情防控不作为问题
重点检查:
1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是否为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发放了防护用品或疫情防护补贴;
1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是否定期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开展了走访探视;
17.对辖区生活困难的新冠肺炎患者或家庭,是否进行过临时救助。
(五)清理整治工作作风不正的问题
重点检查:
18.困难群众主动排查、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机制是否建立,运转是否有效;
19.基层经办服务人员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冷漠敷衍问题;
20.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社区(村)干部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出现“关系保”“人情保”问题;
21.基层救助部门是否存在对救助对象底数不清、把关不严,导致“漏保”“错保”问题;
22.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社区(村)干部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救助金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20年4月份开始,10月底结束。4月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5月开始实施,分成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街乡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9月)。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机构围绕5个方面、22项具体内容,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形成工作台账,列出负面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
二是区级跟踪检查阶段(5月至10月)。区民政局将围绕5个方面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对街道(乡镇)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同步跟踪检查,结合日常工作加大对街道乡镇专项治理的监督力度。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挂帐督办,开展至少一次覆盖全部街道、乡镇的实地检查。
三是市级抽查阶段(贯穿全年)。市救助管理部门、市财政、市纪委市监委驻委局纪检监察组、委局审计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我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明查暗访,重点抽查核实近亲属备案、救助资金拨付发放、救助对象档案管理、投诉举报处置、申请救助未获批和近三年超标退出社会救助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是专门研究部署。各街道、乡镇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抓好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要在总结前两年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基础上,调整完善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增强工作合力。要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协调、快速响应、及时通报等工作机制,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各街乡要通过主流媒体、民政门户网站、基层综合服务窗口等,公布专项治理活动信息,公开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借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做法,围绕重点内容,利用电话回访、网上问卷、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民政工作人员、社区干部、社会组织社工,群众、救助对象、供养机构等相关群体的意见。
三是及时跟踪问效。各街道、乡镇要把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和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把自查自纠和社会监督、纪检督办等结合起来,要把媒体曝光、12345热线反映、群众举报、复议上诉的线索和案例作为突破口,深入查找救助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深刻检视救助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闻风而动、接诉即办,提高工作效率。要梳理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效果。
四是加强请示报告。各街道、乡镇要及时报送专项治理进展情况,7月30日前上报阶段性整改情况,包括自查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信访处置、典型案例、经验措施等,填写并上报《2020年丰台区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阶段自查反馈表》(附件1)。9月10日前上报专项治理整体情况,填写并上报《2020年丰台区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专项治理过程中,区民政局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各街道、乡镇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与区民政局沟通。
附件:
社会救助科审批表.pdf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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