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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标  题] 关于转发北京市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3.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
      4. [发文编号] - - - -
      5. [成文日期] 2017-09-30
      6. [发布日期] 2017-09-30
      7. [实施日期] 2017-09-30
      8. [废止日期]
      9. [有效性]有效
      10. 废止文件相关链接
      11. 关于转发北京市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关于转发北京市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
        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区域内各卫生计生单位
        为做好全区卫生计生单位国庆期间和党的十九大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北京市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丰防安字〔2017〕24号)请各单位落实《通知》精神,落实工作将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小结于10月10日16点前发送至wsjxzkaq@163.com。同时结合我委前期下发安全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
        严格落实我委下发的《关于做好丰台区卫生计生系统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落实行政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完善本单位的行政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确保所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均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和联系沟通,增强协同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加强安全保卫和反恐工作
        加强防爆炸、防恐怖、防投毒、防纵火、防盗窃、防诈骗、防踩踏等“七防”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保证医疗卫生单位良好的治安环境和就诊秩序。加强重点部位警卫工作。严格落实反恐防暴措施,以收费处、财务室、药房以及毒麻药品库、易燃易爆物品库、生物菌种实验室等为重点,加强监控、看护、巡防,适时调整防控等级,对技防设施要进行认真地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确保重点部位万无一失。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快速有效处置。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号贩子”、医托、医闹、聚众滋事等治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认真履行本单位反恐职责,切实做好情报搜集、摸排管控、应急处突等各项工作,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切实加强对重点建筑、水电气热油设施等重点目标、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的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可疑车、可疑人、可疑物,及时处置。进一步加强危化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控工作,切实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对剧毒放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严格监管。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加大投入力度,配足配齐必要的反恐设备,加强演练,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加强信息报告工作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坚持“四早”原则。各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暴发、院内感染事件等)、突发紧急医疗救援事件(重大交通事故、火灾、群体治安事件等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其他突发情况,要在迅速开展救援救治的同时,按照相应工作报告事项、流程进行报告。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丰台区10月份火灾形势预警的通知
        丰台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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