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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文化委员会2016年工作意见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更是首都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的启动之年。我区文化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建党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在市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继续推动核心价值塑造、文化品牌打造、服务体系铸造和市场环境营造,为建设品质优良、秩序井然、活力彰显的文化丰台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全年工作任务:进一步发挥文化作用。巩固价值引领,弘扬核心价值;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全面推进三大体系建设,重点落实示范区创建工作,努力探索文化改革创新;进一步突出管理效能。完成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水平,为“十三五”实施文化创造新丰台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抓引领显特色,弘扬核心价值,挖掘丰台文化新内涵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水平。
(一)建设思想文化高地
深化“发现丰台之美”主题活动内涵,以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展现人民群众风貌,塑造整体城市品格,构建美丽家园形象,打造丰台城市名片。进一步丰富主题活动的思想性、社会性、持续性、艺术性和实效性,不断强化人民群众“知丰台、爱丰台、建丰台”的责任感。
(二)凸显特色文化内涵
联合京津冀三地,继续开展戏曲票友大赛活动,配合做好“中国中东欧16+1艺术家合作论坛”,为打造戏曲文化中心奠定基础。充分发挥戏曲文化、中秋文化和花卉文化的资源优势,将品牌文化与旅游资源、节庆民俗、地域特色以及文化消费相融合,继续开展“花好月圆传戏韵”文化活动,进一步提升品牌美誉度。
(三)树立文化示范标杆
以开展“六个十”示范项目工作为平台,通过抓基础建设、重点项目、品牌特色、管理效能,强化资源平衡、特色平衡、发展平衡,在导向引领、规范要求、基础建设、重点提升和特色挖掘等方面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公益化。
(四)打造区域文化地标
积极推进丰台区综合文化中心建设,集文化活动、展览展示、社区教育、科技体验等多功能为一体,努力使之成为丰台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核心支撑、北京城南地区崭新的文化名片和京津冀文化交流融合的新中心。年内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项目设计工作,力争年底实现开工。
二、抓基础促发展,完善体系建设,实现示范创建新标准
以示范区创建为载体,夯实基础,补齐短板、突出特点,挖掘文化内涵,发扬文化传统,巩固文化监管,全面推进我区文化工作稳步协调、深层立体、创新多元的发展。
(一)以示范区创建带动公共文化服务全面发展
发挥首都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全面开展首都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北京市“1+3”公共文化政策全面落实,让群众享受更多更好的文化发展成果。
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按照“十三五”提出的“一体两翼多集群”发展格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成“一刻钟文化服务圈”,力争街乡镇综合文化中心设置率达到100%,达标率达到80%,社区(村)文化室设置率达到95%,达标率达到40%,逐步实现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文化设施标准化、网络化全覆盖。
产品服务进一步提升。突出市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的引领作用,坚持产品多元化和对象全覆盖,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水平。扩大采购公益性文化产品和服务范围,延续“星火工程”、“周末百姓大舞台”、“周末场演出”等活动,提升“书香丰台”的参与数和影响力。结合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以歌曲《四合院儿》为典型,鼓励原创作品,打造精品力作,激发文化创造活力。
品牌培育进一步增强。以“我的丰台·我的家”群众文化品牌为引领,多层面、多形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全年公益惠民文化活动演出达到600场次,群众参与数达40万人次。加强对街乡镇文化品牌的培育,推进“一街一品”、“一村一品”文化项目,树立固定品牌形象,让群众在浓厚的文化氛围和特色活动中增强获得感。
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建立符合丰台区情的大文化统筹协调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十三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创建要求,制定和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使用和服务标准》等一批重点制度。促进落实街道乡镇综合文化中心专职人员及社区(村)文化组织员,广泛开展示范区创建培训。以卢沟桥街道文化活动中心为试点,尝试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
(二)以历史挖掘助推优秀文化传承深层发展
保护和挖掘辖区悠久的历史和丰厚的文化底蕴,加强非遗活态传承和展示交流,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
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发挥红色文化资源优势,挖掘长辛店、金中都等地区的历史文化内涵,推进金中都遗址公园建设,开展卢沟桥、宛平城等抗战文物脉络研究,做好文化传承工作。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做好文物审核和地下考古勘探,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健全文物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区内文物抢险修缮,对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分类、整理,确保真实性,完成收尾工作。
规范管理文保单位。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四有”档案建设,即: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加强与规划、发改、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以及合理利用的关系,注重文化传承与旅游景观相融合,着重与区域性、整体性、专项性规划相衔接,科学编制金中都城遗迹保护规划。
促进非遗交流传承。加大历史文物遗存和优秀历史文化的挖掘整理、活化传承和宣传力度,以组织5.18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非遗展示展演和宣传活动。组织参与境内境外非遗领域的交流,积极参加2016“京津冀三地优秀群众文化展演”和高雄灯会艺术节“北京特色周”活动,展现丰台非遗项目资源的文化内涵和独特魅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三)以安全监管保障辖区文化市场有序发展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巩固“六抓四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服务与管理,确保我区文化市场的安全、健康、有序。
强化依法行政,开展法制宣传。端正法治理念、增强法治自觉,提高法治能力,努力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强化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深入开展法规培训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规范市场环境,做好行政审批,促进文化娱乐市场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
强化日常监管,突出专项打击。围绕全国“两会”、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互联网、非法出版物、非法广播电台等,在不同时期开展“清源”、“净网”、“秋风”、“护苗”、“固边”、“净空”专项行动,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切实抓好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开展执法进基层、宣传进社区,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监督员作用,强化各类文化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强化交流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文化执法与贵州省黔东南州的交流协作,共促优势发挥,着力在队伍建设、市场监管、执法技能、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效。本着“统一指挥、部门联动、责任到人”的原则,加强对文化安全的引导和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促进部门衔接,强化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健全联合执法、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抓改革求创新,探索管理机制,开拓文化发展新局面
发挥好丰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围绕文化改革发展重点领域,深入研究“供给侧”改革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要求,理出思路、拿出办法,确保“十三五”规划任务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一)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的同时,完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均衡配置,面向特定地域和特定人群,实行定向、定制菜单式供给。加大对河西等薄弱地区的帮扶,确保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特殊群体(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权利,初步达到城乡均等、区域均等、群体均等。
(二)推进文化事业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
重视群众评价反馈机制建设,提升群众对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管办分离”,积极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调动各街乡镇不断加大对群众文化工作的投入力度,在实现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设施达标率和运营管理服务水平。
(三)推进文化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提升
实施“文化+互联网”,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建设,增强数字文化辐射能力。搭建丰台区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配送平台,以基层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依托大数据资源,统筹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实现点单配送,为公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均等化的文化服务。对外服务方面,实现人群覆盖的绝对均等化、设施利用的效益最大化和文化服务获取信息的便捷化。对内管理方面,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群众满意度反馈,提升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四、抓管理提效能,强化措施跟进,显现体系保障新成效
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经费投入为保障,以人才队伍为支撑,以提升效能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制度体系保障
完成机关工作标准化建设,提高内部运行管理水平及对外服务能力。加强对“人、物、事”的有效管理,提升办公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协调统一、全面配套、层次分明、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科学适用的标准体系,形成有章可循、权责对应的工作体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开展。
(二)经费投入保障
合理、规范用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事业发展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优先扶持公益文化惠民项目,重点向公益性、基础性、功能性文化设施和农村薄弱地区倾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活动开展、文化人才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方面持续给予大力支持。
(三)人才队伍保障
进一步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推动全区文化管理干部、基层文化组织员和文化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注重指导、培育和扶持区、街乡镇、社区村品牌文化团队,充分发挥区域文艺院团、文联各协会、文艺创作爱好者资源优势,整合辖区丰厚的文化资源,搭建展演和交流平台,促进区域文化团队和文艺团体业务素质整体提升。
五、抓思想强作风,强化安全责任,提升干部素质新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重要精神,按照市、区要求,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强化使命担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文化系统党建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学习“两条例、一准则”,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意识建设。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精心组织主题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切实提升党建水平。即:开展一次学习交流、组织一次专家辅导、观看一场教育电影、开好一次主题生活会、上好一次专题党课、参观一次教育展览。做好宣传教育、精神文明、统战、老干部、工会、妇联、共青团、双拥等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以全区“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区精神,认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共产党员”(两学一做)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不断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查找工作不足、形成长效机制,继续在整改落实和成果转化上下功夫、见成效。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文化干部的各类培训,统筹安排脱产学习、中心组学习、在线学习等,完善梯级培养的人才体系。按照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力保意识形态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区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找出工作重点,逐级明确责任,及时做好部署,推进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全区重大文化活动隆重热烈,文化市场环境安全有序。
(二)措施到位,狠抓落实
以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强化督促检查,力争“六到位”,即:“认识到位、宣传到位、组织到位、目标到位、经费到位、管理到位”。将绩效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确保工作实效。
(三)强化宣传,提升水平
不断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和信息网站的建设,强化宣传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水平。围绕重点工作的推进、重大活动的开展,同步研究确定新闻宣传重点、内容和方式,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注重协作,形成合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内主动协调配合,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齐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外加强交流,加大全区文化资源和执法力量的整合力度,做到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形成全区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大文化”新格局。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委员会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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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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