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免去李国龙同志的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大维同志的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张晓光同志为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任命赵长河同志为丰台区水务局局长;
任命高松同志为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高文娟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